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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乡宁:“专业化办案+社会化管理” 共护特殊群体权益
2024年04月19日 10:38
来源:中新网山西

  中新网山西新闻4月19日电 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切实发挥检察职能,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依法保障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退役军人、残疾人、劳动者及因案致困人员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山西乡宁县人民检察院与乡宁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团委、县妇联、县残联八部门共同签订《关于共同促进特殊群体相关权益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总体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解决民生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各单位在开展职能工作过程中要注重发挥人文关怀作用,依法能动履职尽责,优化政策供给,主动帮助特殊群体维护自身权利,帮扶解决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

  《实施意见》指出,八部门根据工作职责依法一体、综合履职,分工协作。检察机关发挥“四大检察”职能,能动履职,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全方位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八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涉特殊群体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以及需要司法救助线索时,按照法律规定将线索移送检察院审查。检察院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如发现申请人符合社会救助条件,则根据职能分工将线索材料移送相应的部门给予帮扶救助。各方加强调研,必要时开展专项活动,综合利用和解、调解、抗诉、支持起诉、社会(司法)救助等方式,多元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推动溯源治理,构建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大联盟”。

  《实施意见》规定了保持协作的方式方法,协同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线索共享机制、专项调研制度、联合宣传机制、案件保密机制。从深化权益保护、案件线索双向移送、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管理衔接配合等方面达成共识。

  下一步,乡宁县检察院将以此次《实施意见》的施行为契机,以“专业化办案+社会化管理”的方式协同促进特殊群体权益保护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民生案件。精心打造“爱特@乡检”工作品牌,深入挖掘、定期发布一些有指导性、影响性的典型案例,做到以“身边案”“身边事”释法说理。持续综合施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参加听证会,多方听取意见,解决问题。更要引入多方关怀,为有需求的群体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答疑解惑、经济帮扶等多元救助,形成“1+8”>9的强大合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平安乡宁法治乡宁贡献力量。(完)

【编辑:任曼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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