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县检察院以检察智慧推动红色资源全面保护
2022年12月20日 18:12
来源:中新网山西

  中新网山西新闻12月20日电 古县坐落在太岳山南麓,重峦叠嶂间分布着众多革命遗址,但是多处烈士陵墓破损严重,亟需加强修缮保护。古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制发检察建议联动多方力量,全程跟踪动态监督,多点多面确保红色资源得到长效保护。

  不忘初心 追寻红色记忆

  近年来,古县检察院在红色资源保护领域精耕细作、久久为功,积极创新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机制。2018年10月,该院就贾寨岳北军分区驻地旧址保护案,向古县文物旅游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19年10月,岳北军分区旧址主体修复工程全部竣工,共计投入资金1900余万元。2020年,该旧址被评为青少年红色教育实践基地和古县关心下一代党史国史教育基地。2021年1月,该旧址被公布为山西省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2021年6月,该院办理的督促保护岳北军分区驻地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最高检和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的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数据比对 梳理问题线索

  2022年初,古县检察院总结经验,持续发力,成立了由检察长担任组长的办案组,立足革命老区实际,全面启动县域内红色资源保护线索收集、梳理,深入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专项行动。

  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在履职中发现,县内多处烈士陵园、墓群、烈士纪念亭等烈士纪念设施自然损毁严重,周围环境杂乱不堪,甚至面临垮塌危险;分布在全县各地的散葬烈士墓地的管理保护普遍存在“管理盲区”、“无人问津”等问题,保护现状堪忧,亟待修复与保护。该院通过对县文旅局纳入的革命纪念设施保护体系的革命文物数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管理维护的革命纪念设施台账、办案组人员在各村镇实地考察资料等三方数据进行分析对比,筛选出了一批未纳入革命纪念设施保护体系和未得到有效管理维护的革命烈士纪念设施。

  经多次实地勘查、调查取证,发现未得到有效保护的烈士纪念设施3处、烈士陵墓3处、墓冢20余座。

  完善机制 打造共治格局

  针对上述调查发现的问题,古县检察院认为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不到位,未对受损的纪念设施及时进行修复,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存在受侵害情形,遂立案调查。

  同时,古县检察院积极向县委汇报,与县政府沟通,争取县委政府支持。今年2月,中共古县县委办公室、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古县进一步加强红色资源保护管理运用工作的实施方案》,并落实资金150余万元,为古县红色资源全面保护工作筑牢基础。该院与古县文化和旅游局会签《关于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互派干部交流挂职锻炼的意见》,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沟通协作构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体系,形成了红色资源保护的可行性报告,以机制建设为牵引,打造红色资源保护协同共治格局,形成了公益诉讼保护合力。

  善借“外脑”助推保护工作,精准提升办案质效。革命文物保护领域是公益诉讼的新领域,涉及文物、历史、建筑等方面知识,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复杂度高。如何实现检察人员跨专业领域精准监督,做到保护整改到位?对此,古县检察院聘请了来自不同行业领域的10名公益诉讼观察员,咨询了三晋文化研究会、文旅部门专家、大学教授等专业人士,举办红色资源保护交流研讨会,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修缮工作提供专业意见,弥补办案人员对涉及专业领域知识的不足和短板。巧借外力、善借“外脑”,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更加专业和精准,促使文物修缮保护更加科学,不断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

  持续发力 跟进监督落实

  2022年,针对该地红色资源现状,古县检察院制发4份检察建议,督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就县域内红色资源进行全面履职,并就保护修缮方案进行磋商。目前,红色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红色资源保护专项行动中,该院全程跟踪监督修缮工作,多点多面落实长效保护。从案件线索摸排梳理到初步调查取证立案,从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到制发检察建议,从借助“外力”“外脑”确定修缮方案到跟进监督资金落实情况,从革命文物设施修缮完成到开展“回头看”,跟进检察建议落实效果,及时反馈沟通,确保动态监测落实到位,形成了红色资源长效保护的动态监督模式。

  针对辖区内多处散葬烈士墓地,该院按照“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的原则,督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尽快制定散葬烈士墓迁移计划,并就散葬烈士墓选址和修建规划工作进行后续跟进。4月,时值清明时节,南垣乡烈士陵墓主体修建完成。郭店村烈士墓冢7座、烈士遗骸7名,孙寨村烈士遗骸9名,下冶村烈士墓冢1座、烈士遗骸1名,全部有序迁移至南垣乡烈士陵墓,17名烈士魂归一处长眠安息。(完)

【编辑:董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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