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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家事审判改革 曲沃县人大立法工作走出特色之路

推进家事审判改革 曲沃县人大立法工作走出特色之路

2021年01月04日 15:54 - 来源:中新网山西

  中新网山西新闻1月4日电 (任丽娜 通讯员王建先) 曲沃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争当新标杆、打造新高地、建设新曲沃”奋斗目标,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按需立法,立法工作创出了一条特色实用之路。

  3年多来,先后参与和服务上级人大立法40余件(次),提出意见建议300余条,审议通过的《曲沃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坚决遏制高价彩礼的决定》《曲沃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决定》,开创了县级人大对基层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制定决定的先河,为基层检察机关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供了有力支持;制定出台《曲沃县地名保护暂行办法》并形成决议,助推曲沃成功申报“千年古县”金字招牌。

  自2017年2月被临汾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先后成立了乡镇、司法、园区和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城建环保6个服务立法工作站,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立法联系点网络,广泛收集社会各方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力配合上级人大立法调研组开展的系列立法调研和评估活动,有力促进了科学民主立法。

  建立组织机构 健全工作机制

  曲沃县人大常委会充分认识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实现人民当家做主方面的重要作用,扩大公民有序参与,提高立法质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联系点设立伊始,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权限,曲沃县人大常委会确立了点下设站、体现特色、高效服务的工作思路,成立了参与地方立法领导小组,吸收县人大代表、机关干部、政协委员、社会团体中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实践经验、热心立法工作的同志以及法检两院员额法官、检察官和公安、教育、文化、卫生、城建、环保等领域的一线骨干为成员,切实打造了一支过硬的服务立法工作队伍。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对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的有关要求,曲沃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制定了《曲沃县人大常委会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实施办法》、《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手册》等规章制度,明确各工作站的主要职责、工作任务和办事程序,为参与和服务立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在日常工作中,曲沃县人大常委会注重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联系沟通,认真做好立法调研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及时将上级人大有关立法的动态和信息传达到工作站和成员,并将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有关立法的会议和培训活动,了解有关立法信息和工作程序,反映人民群众对立法和执法方面的意见和呼声,带头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充分发挥好立法“直通车”作用。

  拓展业务能力 提升服务水平

  曲沃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在学习中提升,在学习中完善,切实提高工作站和成员服务立法的综合素质,努力提升参与和服务立法的能力水平,提高建言献策的质量,以应对和完成好服务立法这一专业性非常高的工作。

  曲沃县人大常委会坚持集体学法制度,针对议题确定学习内容,采取专家培训辅导的形式,多次邀请太原科技大学法学院郭相宏院长、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王志勇法官等法学专家和实务精英就《宪法》、《立法法》、《地方组织法》等与立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到曲沃开展现场培训,进一步激发了工作站和成员参与和服务立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加强对工作站和成员的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与服务立法工作座谈会,“以会代训”、发放学习资料促使其更好地掌握法律知识和党的方针政策,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与此同时,曲沃县人大常委会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做好参与和服务立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形成曲沃全县上下关注和支持立法联系点工作的良好氛围。

  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下,曲沃县人大常委会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不断拓展公众参与立法的有效途径,助力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为建设法治临汾作出应有的贡献。

  夯实立法基石 锤炼过硬本领

  曲沃县人大常委会将服务立法与做好人大法律监督有机结合、互为促进,不断锤炼参与和服务立法的过硬本领, 组织有关小组成员深入社区、农村、企业等基层一线,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集社会各阶层、各群众团体意见,提高参与和服务立法的质量。

  对草案中所涉及部门和相关工作站及时转发草案征求意见建议,遇有重大疑惑或的确吃不透、摸不准的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小组专家转送草案,通过组织座谈会、讨论会、论证会和微信平台“键对键”交流等多种方式,切实化解疑惑,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字斟句酌,仔细推敲,综合意见后反馈给市人大常委会,为法律法规的出台打下了较好的民生基础。

  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有关立法的调研活动安排和下发的法律法规草案,作为主要力量全程参与和服务了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9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调研和修改论证工作,在《临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从最初征求意见到正式颁布的过程中,提出了很多务实中肯的意见建议,被市人大常委会充分采纳。

  在曲沃县基层立法联系点相关工作站和小组成员的共同努力下,曲沃县代表团起草的《关于制定〈临汾市城乡垃圾终端处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临汾市地热能保护和利用办法〉的议案》两件地方立法议案,首次在2019年2月召开的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提出。其中,《关于制定〈临汾市城乡垃圾终端处理办法〉的议案》被列为大会1号议案,促进了《临汾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促进条例》的制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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